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林海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四川省林海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价值人民币811729元(包括代偿款757483元、律师代理费27211元、案件受理费11788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0247元)、违约金(以757483元代偿款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从2017年7月20日起计算至代偿款实际偿还之日止)以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价值人民币803455元(包括代偿款757483元、律师代理费18937元、案件受理费11788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0247元)、违约金(以757483元代偿款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从2017年7月20日起计算至代偿款实际偿还之日止)以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5-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