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宜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河南省宜阳县; 二、查封担保人***所有的豫C×××××号哈弗牌小型普通客车。 案件申请费1395元,由申请人***先行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9-27 |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