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鑫海源木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人民币1976698.54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7-19 |
| 发布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