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平顶山新希望慧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郏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平顶山新希望慧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金利息64920元及逾期违约金(以6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17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款项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对上述债务本金、利息及逾期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平顶山新希望慧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23元,减半收取711.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9-9 |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