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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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普宁市长实燃料油有限公司 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广东金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粤0511执830号 申请执行人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陈丹虹、普宁市长实燃料油有限公司、谢嘉涛、广东金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丹虹、普宁市长实燃料油有限公司、谢嘉涛、广东金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为代偿款1069144.8元及利息182696.8元(暂计自2016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5月17日止)、逾期担保费139043.4元(暂计自2016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4月21日止)、代偿违约金106914.48元(暂计自2016年4月21日起至2016年9月21日止)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保函费用531.53元、差旅费550.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666202.27元。至此,申请执行人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粤0511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