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1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江苏人民出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停止出版、发行涉案使用“王大绩”姓名的《特级教师教你写作文:1年级课堂作文》《特级教师教你写作文:2年级课堂作文》《特级教师教你写作文:3年级课堂作文》《阅卷现场——最亮眼的小学生状元作文(2016-2017畅销加强版)》《最新5年高考满分作文一本全(畅销加强版)》图书;

二、被告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停止销售涉案使用“王大绩”姓名的《特级教师教你写作文:1年级课堂作文》《特级教师教你写作文:2年级课堂作文》《特级教师教你写作文:3年级课堂作文》《阅卷现场——最亮眼的小学生状元作文(2016-2017畅销加强版)》《最新5年高考满分作文一本全(畅销加强版)》图书;

三、被告江苏人民出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大绩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26000元;

四、驳回原告王大绩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75元,由原告王大绩负担175元(已交纳),由被告江苏人民出版社负担1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 2021-7-9
发布日期 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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