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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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五一路支行 太原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五一路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483元,退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五一路支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