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世茂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杭州世茂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协助原告***、***办理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交付该房屋。 本案受理费9903元,由被告杭州世茂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杭州世茂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来本院交费;原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
| 裁判日期 | 2020-3-24 |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