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山钢航运有限公司
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
中国水产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434元,由青岛山钢航运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6-19
发布日期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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