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叶县支行 河南省中谦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叶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1)豫0422执恢151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案件中已被冻结账户,在本案履行完毕前不要求解除冻结,且申请人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60日内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如不申请续行冻结,视为放弃。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9-7 |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