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南汇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第四分公司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景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南汇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762,539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12-13
发布日期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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