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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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84执2313号

焦春艳:

焦春艳罚金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扣划至磐石市人民法院账户。

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9-29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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