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振邦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章丘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人事争议 |
| 法院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17日原告***与被告振邦安全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被告振邦安全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原告***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二、山东振邦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章丘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经济补偿金9986.85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山东振邦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章丘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 发布日期 | 2021-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