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宝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宝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421执789号

河南宝丰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某某、杨某某:

河南宝丰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某某、杨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196.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向农商银行履行20400元,下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河南宝丰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421民初113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2021-8-17
发布日期 202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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