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宝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宝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421执789号 河南宝丰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某某、杨某某: 河南宝丰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某某、杨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196.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向农商银行履行20400元,下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河南宝丰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421民初113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2021-8-17 |
| 发布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