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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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院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湖南业达建设有限公司、湖南业达建设有限公司嘉禾分公司的银行存款5000000元或者查封其他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3-30
发布日期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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