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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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人民政府 北京康庄兴隆生活消费品零售市场中心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50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7-20 |
| 发布日期 | 2021-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