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卓辰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哈尔滨博瀛磷业有限公司
类型 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哈尔滨博瀛磷业有限公司、***账户存款209,786.41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不足部分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哈尔滨博瀛磷业有限公司、***名下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1,568.93元,由申请人卓辰实业(上海)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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