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山市化工建材有限公司 大理市汇祥塑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本院(2020)粤2071民初29963号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大理市汇祥塑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不动产的查封措施(详见协助执行材料)。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1-08 |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