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余市仙女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新余市仙女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050元,减半收取计802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3,025元,由原告新余市仙女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5-27 |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