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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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于2018年5月29日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损失30万元; 三、驳回原告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800元,由原告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8800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2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鉴定费19800元,由原告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