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安美合(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建黎铝门窗幕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06民初27819号

原告:华安美合(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裴桂芹,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华安美合(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华安美合(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员。

被告:北京建黎铝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洪平,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玉顺,北京周玉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滕秀梅,北京周玉顺律师事务所律师。

华安美合(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建黎铝门窗幕墙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3日立案。2019年12月16日,华安美合(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华安美合(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4156元,减半收取计2078元,由华安美合(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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