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民事再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湄潭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20)黔03民终5922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2020)黔0328民初2023号民事判决。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310元,由***、***、***负担50元,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湄潭支公司负担12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620元,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湄潭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9-17 |
| 发布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