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山高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市钜成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691元(中山高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10237元、中山市钜成实业有限公司已预交454元),由中山高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237元、中山市钜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45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4-15 |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