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简单开民宿中心(有限合伙)
重庆云视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读山小住民宿酒店(有限合伙)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院 泸定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重庆云视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简单开民宿中心(有限合伙)、重庆读山小住民宿酒店(有限合伙)应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连带支付给原告***工程款462,774.00元;

二、被告重庆云视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简单开民宿中心(有限合伙)、重庆读山小住民宿酒店(有限合伙)应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以462,774.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连带支付给原告***自2020年1月4日起至付清日止的违约金;

三、被告重庆云视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简单开民宿中心(有限合伙)、重庆读山小住民宿酒店(有限合伙)应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连带支付给原告***律师费用损失46,277.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31.00元,由被告重庆云视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简单开民宿中心(有限合伙)、重庆读山小住民宿酒店(有限合伙)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11
发布日期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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