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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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 宁阳县优客书店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宁阳县优客书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3,000元; 二、驳回原告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由原告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负担247元,被告宁阳县优客书店负担303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宁阳县优客书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27 |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