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泰信置业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红杉置地(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漳浦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福建泰信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保全金额以5930677.27元为限,冻结期限自2020年1月7日起至2021年1月7日止。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红杉置地(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20-01-07
发布日期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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