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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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交通运输局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 法院 | 宁陵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各支付原告***、***、***、***、***11943.56元,四被告互负连带责任。被告宁陵县交通运输局支付原告***、***、***、***、***23887元。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423元,原告负担2396.1元,被告***、***、***、***各负担171.15元,宁陵县交通运输局负担342.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7-29 |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