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09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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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给付***二○一八年十月八日至二○一八年十月十七日期间五千一百五十元,***返还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押金一万五千四百五十元,给付租金与返还押金折抵后,***实际返还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押金一万零三百元;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付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三万零九百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一千零一十九元,***负担九百九十四元(已交纳);由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二十五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四百七十九元,由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二十五元(已交纳);由***负担四百五十四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15
发布日期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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