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孟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立即偿还原告借款197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9月12日起以本金197000元基数按年利率11.7%计算至2022年3月10日,自2022年3月11日以本金197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7.5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40元,减半收取为2120元,保全费103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09
发布日期 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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