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宁中普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辽0106民初15058号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辽宁中普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昌 被告:辽宁中普贤利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昌 原告***诉被告辽宁中普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辽宁中普贤利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4日受理后,经审查,原告与二被告签订的《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中第十八条约定,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或纠纷,且协商不成的,三方一致同意无论争议金额大小均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项下的简易程序仲裁解决。因此,本案应由仲裁管辖,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驳回原告***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刘雪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王洋 书记员代蕾 |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