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确山县三里河街道秀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
| 法院 | 确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在被申请人确山县三里河街道秀山社区居民委员会文书陶秉毛银行账户(账号:50×××71,开户行: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里河支行)名下的补偿款项279300元。 案件申请费1917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04 |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