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铜川市诗宇建材有限公司
台州金亿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富烨吉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富烨吉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铜川市诗宇建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相关金融机构银行账户内存款100000元或查封其名下相应价值的财产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1-24
发布日期 2021-11-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