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西郊支行
蓬莱蓝海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烟台佳味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在案外人烟台金港水产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北路76号内6-9号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烟台佳味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在案外人烟台金港水产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C-19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9-15
发布日期 2021-11-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