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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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华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漠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622.39元(***已预交),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7-28 |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