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云龙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云龙支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拖车费等合计1442.08元。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 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03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