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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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2021)皖0302民初56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王照水、王淼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356元、上诉人蚌埠市安液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356元均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1-11-15
发布日期 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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