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复议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高明区第一机械厂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明荷城支行
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高明长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明荷城支行的复议请求,维持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6执异190号执行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10-20
发布日期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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