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石家庄众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东方汇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营业部
济南融基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石家庄众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东方汇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融基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155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14
发布日期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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