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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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鼎熠泰建筑有限公司 新干县沂江乡跃进村村民委员会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江西鼎熠泰建筑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2 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新干县沂江乡跃进村历上村小组、新干县沂江乡跃进村村民委员会的银行存款349675.52元或者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新干县沂江乡跃进村历上村小组、新干县沂江乡跃进村村民委员会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9-10 |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