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安居佳业钢结构有限公司 新疆建华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新疆建华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新疆建华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
| 裁判日期 | 2021-11-24 |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