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钧量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2020)黔0526民初345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对程前名下位于重庆市某处房屋的查封。

二、解除(2020)黔0526民初345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对程前名下位于重庆市某处车库的查封。

三、解除(2020)黔0526民初345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对程前持有的重庆西凯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5%的股权的冻结。

四、解除(2020)黔0526民初345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对程前持有的贵州西凯洪力实业有限公司53%的股权的冻结。

五、解除对江西铭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西凯教育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冻结。

六、解除对(2020)黔0526民初3450号之五民事裁定书对程前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黔05执244号案件中400万元的执行款项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10-12
发布日期 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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