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森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跃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天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天津森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979294.81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等值财产;

对银行存款的初始冻结日期为一年;动产的初始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和其他财产的初始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0-27
发布日期 2021-1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