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院 乌审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承担。

裁判日期 2021-08-04
发布日期 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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