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院 公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林**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500元,依法减半收取4750元,由原告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7-20
发布日期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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