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艾利斯特鞋业有限公司 浙江铭瑞防护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381执恢3325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铭瑞防护材料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安徽艾利斯特鞋业有限公司、余成武: 申请执行人浙江铭瑞防护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艾利斯特鞋业有限公司、余成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浙0381民初10795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铭瑞防护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2月10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安徽艾利斯特鞋业有限公司、余成武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81执恢3325号、(2018)浙0381执650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