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昭通市人民政府
北京龙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巧家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郑**自愿撤回起诉,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郑**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1968.00元,减半收取10984.00元,由原告郑**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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