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清远市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鉴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期间已过两年时效。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本案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执行人清远市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10-21 |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