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正大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正大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49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不足部分,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皖P×××××车辆及其位于宣州区房产,查封车辆期限为两年,查封房产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9-27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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