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盖州市金都大酒店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盖州市丰华置业有限公司 辽宁丰华东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辽宁丰华发展集团道桥道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191800元,减半收取95900元,由原告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