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鑫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申请人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2021)浙02执恢108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09-03
发布日期 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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